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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收缴非法枪刀 按期上缴可减轻或免受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02:40 新京报

  

北京收缴非法枪刀按期上缴可减轻或免受处罚
一位民警展示没收的发射钢珠的弩。本报记者张涛摄

  本报讯(记者王姝) “在网上看到了公安部通告,知道自己留弩也是违法的”,昨日上午,顺义外来务工人员李某,将一把从老家带回的弩,交到了顺义木林派出所。自昨日起,北京警方在全市范围内收缴管制工具、爆炸物、枪支弹药,凡于7月15日之前主动上缴者,将被从轻、减轻、免除或者不予处罚;逾期拒不上缴,将被从重处罚。这是昨日市
公安局通报的消息。

  据了解,仿真枪也被列入收缴范围,只要外观与制式枪支相似、大小介于制式枪支1/2———一倍之间的仿真枪,包括儿童玩具枪,均属于严禁私人持有的物品。

  弩射刺猬被拘

  12日晚,在顺义杨镇汉石桥湿地周围公路,一保安公司经理周某用弩射刺猬,被巡逻民警当场发现,处以3日行政拘留。昨日,在派出所,他说,他不知道弩属于管制器具,以为是工艺品,五一去少林寺玩时,就买了把弩带了回来。

  李某同样带了把弩回京,依据《治安处罚法》等法规,应被行政拘留,但因其在公安部《关于收缴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的通告》“有效期”内,将弩上缴至公安机关,将被免于处罚。

  据介绍,按照国家规定,制造、销售、运输弩或开设弩射项目,须经公安机关批准。

  销售仿真枪刑拘

  前日上午,在珠市口附近一市场内,警方查出29支仿真枪,3名市场内商户因非法销售仿真枪,被处以行政拘留。

  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危险物品管理处处长钱进表示,任何枪支包括仿真枪,决不允许收藏和私人持有,“近年来,警方破获的持枪案,绝大多数都是用仿真枪威胁事主。此外还曾发生儿童玩仿真枪被伤事件。”

  据了解,仿真枪只要能发射子弹,专业部门鉴定具有一定的杀伤力,就将被视为真枪,非法持有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棱刀禁入公共场所据了解,此前,北京警方也曾面向社会收缴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与往年相比,此次管制刀具也被列入收缴范围:刀身超过10厘米的匕首、刀身超过12厘米的单刃、双刃尖刀、三棱刀、弹簧刀,均为管制刀具。制造、销售管制刀具,须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收藏但未带至公共场所,将不被追究责任;但如果将管制刀具带至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就将被处以10日以下行政拘留。

  今年收缴雷管1200余枚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今年,北京警方加大了对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及管制刀具的打击、收缴力度,遏制了涉爆、涉枪等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

  截至目前,全市已收缴非法炸药100余公斤,雷管1200余枚,猎枪、火枪、气枪、钢珠枪等各类枪支140余支,仿真枪600余支,管制刀具1500余把,刑事拘留50余人,治安拘留55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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