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发现援救卖淫女 嫖客当奖当罚引起争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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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06:04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据《信息时报》报道 嫖客良心发现,救下陷入魔窟的卖淫女,他该受罚还是该受奖?这个话题近来引起网友的激烈争论。 5月29日晚,贵州男子肖某冒雨赶到泉州浮桥派出所,声称自己独自到南安大霞美四黄村公路旁准备嫖娼,进入房间后,那名卖淫女模样的小女孩忽然跪地叫他“大哥”,哭诉说她原在广东打工,被人骗至泉州惨遭轮奸,然后被迫卖淫,每天接客二三十人,因此求他
随后,这件事情在互联网上掀起轩然大波。一些网友认为,肖某作为“嫖客”,不顾名誉和利益的损失,冒险拯救花季少女,是见义勇为,值得称道。网友盛玉文在个人博客中甚至呼吁“社会上更多的嫖客应向肖先生学习”。 现在的问题是:嫖是嫖,见义勇为是见义勇为,二者不能混为一谈。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卖淫嫖娼者要受到“拘留15日以下,罚款5000元以下,并通知其家人”的处罚。肖某到底该受罚还是该受奖?法律一时陷入两难之境。当地警方还没有具体处理此事,我们拭目以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