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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首次公告催收助学贷款背后的信用无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06:51 东方今报

  

河南首次公告催收助学贷款背后的信用无奈

  6月10日,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营业部在媒体上刊登了《国家助学逾期贷款债务催收公告》,263名曾经在大学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人名列其中,该公告将还款最后期限定在今年6月底,公告称到期后将对借款人“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

  这是省内银行系统第一次采取这样的方式催收国家助学贷款,银行工作人员的话最能反映这次公告催收助学贷款的无奈:

  “我们想尽了一切办法:按照学生在学校档案里留的家庭住址给他们的父母写信;让学校配合,给他们打电话,但收效甚微。”

  ●催收公告生效 借款人还款忙

  6月15日上午,中国工商银行郑州五里堡支行营业厅,刘金(化名)找到该行助学贷款清收小组负责人。“我拿出了自己的全部积蓄,并回老家借了一些钱,昨天已经打到我的贷款账户上,马上就能还上贷款。”刘金长出了一口气,“在同事面前,我也能抬起头了。”

  刘金2005年毕业于郑州大学。2000年秋入学时,从中国工商银行五里堡支行贷款5000元。按照当初和银行签订的合同,这笔贷款2005年10月到期。但直到今年2月份,他才在深圳一家公司找到了工作。本来想着能拖一段时间再说,没想到银行采取了措施,“家人、同学、同事都看到了报纸,弄得我很没有面子。我赶紧回来,想办法把贷款还上”。

  让刘金感到没面子的是6月10日郑州某报纸上刊登的《国家助学逾期贷款债务催收公告》,华北水利水电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等高校的263名借款人名列其中。

  五里堡支行副行长赵斌说:“公告刊登以后,短短5天时间,就有9名学生还了贷款,还有几十个咨询电话,询问能否延期。”

  ●银行无奈之下 发布催收公告

  从公告上的身份证看,上世纪70年代、80年代生人居多,甚至还有60年代生人。即使按照较多的1978年生人,到现在也已28岁。“这正是一个有望开始结婚生子买房子的年龄。”一位银行人士说,“如果到时候还不还钱,他们很难再从银行贷来钱。”

  说起这些贷款,还要回到2000年。当时,根据国家政策,该支行为郑州大学及郑大医学院的2000多名大学生办理了助学贷款,金额在3000元~6000元,贷款期限为3年~5年,大部分在2005年10月到期。

  银行放贷时就考虑到这种贷款风险大,但行里思虑再三还是贷了。为防范风险,这些借款学生在校时,银行就和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帮助他们树立诚实守信、按时还贷的观念。

  2005年6月学生离校前,银行和学校还专门召集他们参加座谈会,对他们晓以利害,讲明不按时还贷的后果,当时学生们承诺得也挺好。为保险起见,银行还和他们签订了毕业确认书,要求他们离开学校后,每个季度至少和银行联系一次,汇报他们的基本情况。

  “但到期后,只有1/3的学生按时归还了贷款,剩余的2/3学生毕业后到外地参加了工作,和学校失去了联系。他们也没有和我们联系过,好像忘了自己曾以‘诚信’做担保,向我们申请助学贷款的事。”赵斌苦笑着说,2002年以来我们就不办这项业务了。

  为了清收这些逾期贷款,五里堡支行成立了专职的清收小组,最多时有6名专职人员参加,还有一些客户经理配合,“我们想尽了一切办法:按照学生在学校档案里留的家庭住址,给他们的父母写信;让学校配合给他们打电话,但收效甚微。” 清收小组的负责人介绍。

  在无奈的情况下,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营业部在报纸上刊登了公告,有选择地刊登了部分未还贷款人员的名单。“由于是省内银行系统第一次采取这样的方式,我们刊登时也有所考虑,登在周六报纸且不被人注意的后边的版面上,但没有想到反应还是这么大。”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营业部一名负责人介绍,“如果再不还的话,我们就要起诉了。”

  ●助学贷款“河南模式”完善风险防范机制

  一家银行的负责人说,他们贷出的助学贷款中,能够按时归还的大学生只有40%左右。虽然国家明文规定:银行有关国家助学贷款的呆账、坏账可以核销。但是这些呆账、坏账并不是马上可以核销的,需要银行去追,追不回来要写书面报告,得到批准才能核销,这样一来要等上好几年。而呆账、坏账达到一定数额,银行负责人将面临被撤职的危险。因此,大多数银行不敢冒这个风险。于是,银行只有提高贷款的门槛,附加各种条件,消极防御风险。而据了解,2005年年底, 我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达85.2万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有14.7万人,其中特困生约有4万人,资助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2004年秋,新的国家助学贷款办法实施,新办法延长了学生贷款的还款年限:由4年内还清改为6年内还清,并且规定借贷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将全部由财政补贴。2004年6月,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介入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作为全国唯一的试点单位同河南省合作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经双方反复磋商,最终形成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河南模式”,在风险补偿金的支付和贷款管理等方面实现了创新,进一步完善了风险防范措施。

  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主任宋振说:“新办法建立了学生还款约束机制,包括由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建立的全国个人征信系统和由经办银行建立的还贷监测系统,以及高校建立的借款学生信息查询管理系统。今年上半年,所有贷款学生的有关信息已与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相衔接。”另外,学生的助学贷款情况装入学生的档案,随学生的就业而流动,这样,用人单位也将参与到风险监控上来。

  宋振说,新办法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银行的风险,同时给贫困学生带来了贷款的方便。

  ●专家认为健全社会信息体系是关键

  据教育部今年3月7日公布的一份抽样调查:截至2005年年底,全国已累计审批国家助学贷款学生206.8万人,合同金额172.7亿元。调查显示,有近20%的贷款毕业学生存在不还贷款等违约现象,金额超过30亿元。

  宋振说,省工行遇到的贷款都是助学贷款新办法实施前遗留下来的问题,新的助学贷款办法实施后,由我们负责监管的贷款已基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对于这些遗留问题,我们正在会同高校进行统计,配合银行做好清收工作”。

  按照规定,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会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我们行于2004年下半年建立了征信系统,国家人行于2005年开通了个人信用报告系统,现在全国银行系统已经联网。如果一个人的信用出现了问题,他就会面临着很多问题:办不了信用卡,不能办理消费贷款、房产贷款,别人也会对他的信用产生怀疑。”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营业部负责人说,“最近我们就遇到这样的案例:一些被列入征信系统黑名单的人办不了信用卡,他们就打来电话,想推迟还款时间,让我们先把他们的名字从黑名单上拿下来,但这是不可能的。”

  五里堡支行的一名负责人表示:“如果我们把欠款名单公布在网络上,影响会更大。”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有关人士提醒说:“我们的所有数据已经和这个征信系统共享,期待贷款的学生善待自己的承诺,不要给人生留下信用污点。”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谷建全建议:“虽然我们的银行也有征信系统,但没有全社会联网。我们应该提高信息化程度,健全信用体系,优化信用环境。只有健全了系统,一个人的信用差了,不能贷款,没有人和他打交道他就会注重自己的信用。”

  宋振也说,国外的社会信用体系比较发达,信息化程度比较高。一个人的信用出了问题,他会寸步难行,所以几乎不会出现贷款到期不还的问题,“这些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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