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案长期未破 追究“公安一把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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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07:01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田永丽)“今后,凡哪个地方命案屡屡发生而又长期不能侦破,导致社会治安状况恶化,人民群众缺乏安全感的,要严肃追究当地公安机关一把手的责任!”昨日,在全省公安机关侦破命案工作会议上,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宋洪武如是要求。 宋洪武在会上说,“命案无小案”,凡是发生命案,公安局的主要领导要亲自督战
据了解,2005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破获命案748起,破案率为86.57%,达到了公安部85%的目标。在此次侦破命案工作会议上,渭南市、安康市、西安市、杨凌示范区、铜川市等公安部门受到通报表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