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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危险物被罚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10:05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马昭)由于西安化学试剂厂不按照规定申报登记危险物,并在申报登记中弄虚作假,市环保局日前对该单位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其5万元。

  4月24日,西安化学试剂厂在未进行申报的情况下,将该厂库存的盐酸、丙二醇、氨水、混合苯等废弃变质化学品49桶,私自出售给长安区村民薛满利,薛满利当天下午将货物运输到亲戚孙某家中。16时许,在卸货时发生盐酸泄漏,造成邻近3名村民被熏伤住院。4月
27日,市环境监理处陈西浒、郑玉彬到西安化学试剂厂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调查核实,西安化学试剂厂在未进行申报的情况下,私自出售危险废物,而且将危险废弃物提供给无经营许可证的人员从事经营活动,并造成严重后果。日前,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防治法》相关条例,对西安化学试剂厂处以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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