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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元保证金问题当场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10:3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张倩记者张小乙实习生宋广奇)“谢谢你们,今天的答复我太满意了!”昨日上午,在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室,当听到自己反映多年的问题终于得到解决时,任先生高兴地说。

  昨天上午,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丁健就5件相对较难解决的涉法上访案件,对当事人进行了约访。任先生即是其中之一。

  1996年,任先生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莲湖分局刑拘,后该局将其取保候审并依法暂扣21000元保证金。任某说自己至今不知取保候审是否解除,他要求给予明确答复并返还被扣的保证金。听完任先生的讲述后,丁健迅速了解了相关情况,并研究解决方案。随后丁健向任先生解释道:“此事发生在1996年,按照当时适用的法律,取保候审满一年后,决定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未作出变更强制措施或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则取保候审失效。而1997年7月以后,才开始实行取保候审的解除必须书面通知。”

  任先生闻言顿时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丁健继续说:“关于你的保证金问题,是我们没有及时认定是否应当返还,责任在我们。而且由于我们的原因,你也付出了许多时间和精力为此奔波,我们决定从宽解决,不再继续追究你的相关责任,同时责成莲湖分局将21000元保证金如数退还。”

  随后,丁健诚恳地对任先生说,下周一,可以带着相关收据和身份证到莲湖分局办理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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