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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家电维修收费标准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11:10 江南晚报

  本报讯无锡市家用电器检修收费标准昨天出台。检修收费由检测费和修理费组成。检测费指检查测试确定故障的费用,修理费指调换修复有故障元器件和调试、恢复整机功能的费用(不包括材料费)。

  家电在检修前,维修单位可根据机器故障情况,收取30-100元押金,修复后如数退还;检修收费按部位计价,每增修一个部位,加10%收费;材料费作价办法,零配件进货可
顺加20%,特殊材料面议。维修单位在开具票据时,须将检修费、材料费分别列出。换下的坏损零件还给用户;上门检修可另收取10-15元服务费;机器查出故障后,不愿修理,应按同类品种收取检测费,因无零配件或技术设备等原因不能修复的,不收任何费用;各种机器修复后,制冷电器类保修期为3个月,其他为1个月。保修期内发生原修理部位同性质故障,反修时免费换原配件并修复,如果是用户自供零配件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坏的,由用户承担;机器修复后顾客超过取机期1个月的需收保管费:小件每天0.5元,大件每件1元。超过半年经通知仍不来取可作无主机处理。

  (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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