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俄使馆调整对出生证明和死亡证明公证认证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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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16:28 中国新闻网 | |||||||||
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对出生证明和死亡证明公证认证程序进行调整的通知 各位中国同胞: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对出生证明和死亡证明公证认证程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申办程序为:凡须带回中国使用的出生证明和死亡证明均须在俄涉外公证处办
特此通知。 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三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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