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要求各市县1个月内公布房地产开发情况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19:1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16日电 (记者 张晓松) 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1个月内完成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确切掌握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取得但尚未开发土地的面积、位置等情况,并在当地土地有形市场、主要报刊、政府门户网站,以及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中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网(www.landvalue.com.cn)公布。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指定相关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按时保质完成这项工作;同时,结合闲置土地和别墅用地的清理工作,对发现的违规供应的别墅用地、未开发利用且符合闲置土地标准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城镇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及开发利用情况,有利于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稳定市场心理预期,是调整土地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工作的重要内容。这次公布的内容主要是2004年以来已批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位置、名称、用途、用地面积、规划建筑面积、开发利用情况等。(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