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五大措施支持我省公路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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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02:49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薛辉 福建日报记者 潘绣文 本报讯 昨日下午,省政府与交通部在福州正式签署共建农村公路的意见。根据《意见》,“十一五”期间,交通部将出台五大措施,安排12.6亿元,全力支持福建省农村公路建设。
《意见》中提出了5条支持措施:与国家发改委共同安排投资18亿元支持福建省加快建制村沥青(水泥)路建设,其中交通部暂定安排车购税投资12.6亿元;交通部计划按照10万元/公里的标准安排车购税投资支持福建省加快建制村通公路建设;交通部安排车购税投资支持福建省加快乡镇客运站、农村渡口改造和渡改桥建设;如福建省顺利完成“十一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交通部将视融资落实情况、车购税增收情况以及建设需求,增加对福建的投资;交通部将发挥行业优势,推动福建省农村公路又快又好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