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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房主的烦恼你有没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02:58 现代快报

  房子,不只是住住那么简单。在频繁的交易和长久的使用过程中,有很多烦恼事总会围绕着你。昨天,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王宇月女士,做客南京房地产网站,与购房市民在线交流关于房子的问题。

  问:我已经交纳定金,但是现在我不想要此房子了,该怎么办?

  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的司法解释,如果当事人已经签订了预售房协议,并缴纳了定金的,如果一方违反预售房协议的约定要求退房的,一般定金不予返还,但由于是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协议的,可不适用该定金罚则。

  问:买抵债房存在什么风险?

  律师:一般来说房地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抵押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法律会保护买房人。如您想买的房是否已办理抵押登记,在购买前应当先要求开发商和个人解押。

  问:我先前通过中介卖了一套房,6月1日过户时中介通知我要交差额营业税。但当初我们专门问了卖家会有什么税费,中介没说。我能否找中介讨个说法?

  律师:国家的法规政策多是通过媒体发布的,故推定大众对这些公开发布的法规政策应当是了解和知道的,不能说中介有所隐瞒。但如果你们是在合同后和产权手续转移之前国家又颁布了新政,此时,您可要求按照公平原则分摊多出的税收,但这基于双方自愿,如果对方不愿承担,也不能强行要求其承担。

  问:我在5月与银行签了8成贷款合同,贷款还没有下来,现在不想买了,想单方面撤销合同,不知道该怎么做?

  律师:您按揭购买商品房就形成了两个法律关系,第一,是与开发商之间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第二,是与银行之间的贷款法律关系,您现在提出不想买房,即是想解除与开发商和银行之间的两个法律关系,如果没有合同约定的解除事由属于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请您仔细阅读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问:小区车子比较多,现在车位不能满足需要,有一部分业主在没有缴纳停车费的情况下,自行找空地停放车辆。如果车给别人划伤了,与物业公司有无关系?如果有监控器,物业是否有义务提供监控内容?

  律师:一般来说,如果业主的车是停在小区划定的固定车位,且小区是收取了管理费的话,车辆的损失(丢失、划伤等)小区物管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但如果业主的车是停放在小区车位以外的话,因业主未与小区物业建立保管的合同关系,物业可不承担责任。

  通讯员网尚快报记者尹海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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