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窦唯母亲遭继子起诉分遗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03:19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窦唯母亲与再婚老伴的亲儿子王某打起了继承官司,其中窦母名下的8万多美元也在王某要求分割的财产内。昨天,东城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认定8万多美元是窦唯财产,不应分割。窦唯为此亲自出庭作证。

  窦母与王父再婚后,2004年王父去世。王父亲儿子王某起诉窦母要求分割窦母和其父的共同财产。王某说,父亲生前留有一套房屋,产权人是父亲,另有人民币和美元的存款
,折价共70多万元人民币。王某认为,这些都是两人共同积蓄,儿子有权继承。窦母对此同意分割房屋,但对存款中的8万美金则表示是窦唯委托自己暂时保存的,是窦唯挣的辛苦钱,不同意分割。窦母为此提供了本人和王父的收入证明和王父的生前书信。窦唯亲自出庭证实,存款是他的个人财产。

  法院认为,窦母提供的收入证明证实,窦母与王父不可能有大量的美元收入,且该笔存款的所有人窦唯及窦唯曾经的同事都出庭作证,证明窦母代窦唯保管存款的事实。因此,法院确认窦母名下存款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对王某的继承要求不予支持;对王某要求按四分之一份额继承房产,窦母也表示同意,法院不持异议。法院最后判决,房屋归窦母所有,窦母给王某房屋补偿款10万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