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唯母亲遭继子起诉分遗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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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03:19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窦唯母亲与再婚老伴的亲儿子王某打起了继承官司,其中窦母名下的8万多美元也在王某要求分割的财产内。昨天,东城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认定8万多美元是窦唯财产,不应分割。窦唯为此亲自出庭作证。 窦母与王父再婚后,2004年王父去世。王父亲儿子王某起诉窦母要求分割窦母和其父的共同财产。王某说,父亲生前留有一套房屋,产权人是父亲,另有人民币和美元的存款
法院认为,窦母提供的收入证明证实,窦母与王父不可能有大量的美元收入,且该笔存款的所有人窦唯及窦唯曾经的同事都出庭作证,证明窦母代窦唯保管存款的事实。因此,法院确认窦母名下存款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对王某的继承要求不予支持;对王某要求按四分之一份额继承房产,窦母也表示同意,法院不持异议。法院最后判决,房屋归窦母所有,窦母给王某房屋补偿款1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