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决定7月5日起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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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03:36 山西晚报 | |||||||||
央行决定7月5日起,对除农村信用社外的金融机构 据新华社电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6年7月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现执行7.5%存款准备金率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执行8%
央行称,此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主要是为了防止货币信贷总量过快增长,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稳定的货币、金融环境。今年以来,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良好势头。但当前经济运行中仍存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货币信贷增长偏快、对外贸易顺差扩大等突出矛盾和问题。央行认为,“如果货币信贷继续加快增长,可能有刺激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在继续坚持总体稳健政策取向的同时,适度加大货币政策调控的力度。” 目前商业银行在央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余额约2.3万亿元,并持有7万多亿元流动性较高的国债、金融债券和央行票据等资产。由于提高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大约将一次性冻结流动性资产1500亿元,商业银行有充分的调整时间和流动性管理空间来满足新的存款准备金要求。 链接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勾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