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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7成贪污案来自群众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06:1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刘旦 通讯员 钟亚雅) 惩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和渎职犯罪案件是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而这些案件中有70%以上是通过受理群众举报线索查获的。2003年以来,广州全市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受理各类举报线索5226件,其中贪污、贿赂案件线索超过六成,一批贪污贿赂犯罪分子落入法网。广州市检察院昨天透露,广州市两级检察院将于本月19日(下星期一)上午9时~12时在各辖区内设点,宣传检察机关管辖案件立案标准,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举报。

  广州市检察院提供的信息显示,广州市外经贸局机电产品进出口处原处长梁广初受贿案,广东建总实业发展公司原总经理梅春保私分国有资产案,广州黄埔广电储运石油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梁鼎儒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等都是通过群众举报而被查处的。广州市检察机关说,举报人只要署名举报,经侦查属实、被举报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机关还会根据规定对举报人和单位给予奖励。

  6月19日广州市检察机关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具体地点如下表:

  单位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越秀区人民检察院

  海珠区人民检察院

  荔湾区人民检察院

  天河区人民检察院

  白云区人民检察院

  黄埔区人民检察院

  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番禺区人民检察院

  萝岗区人民检察院

  南沙区人民检察院

  增城市人民检察院

  从化市人民检察院

  咨询举报地点

  天河体育中心南门

  人民中路儿童

医院

  宝岗大道中183

  号宏宇广场

  荔湾广场

  天河体育中心南门

  嘉禾街

  大沙东289号

  区检察院门口

  秀全路镇中广场后门

  市桥街禺山大道

  80号

  萝岗街

  南沙街

  荔城镇挂绿广场

  街口街新世纪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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