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外十米不得摆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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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07: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石莉芳实习生邓芳芳)农贸市场门外周边10米内不得摆摊设点。昨日,记者从成都市工商局举行的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该局对五城区、高新区,直属一、二分局管辖的农贸市场展开一次大规模的专项整治行动,会上还公布了《成都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标准》。 依据农贸市场管理标准,农贸市场内通道和门外周边10米内不得摆摊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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