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农贸市场外十米不得摆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07: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石莉芳实习生邓芳芳)农贸市场门外周边10米内不得摆摊设点。昨日,记者从成都市工商局举行的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该局对五城区、高新区,直属一、二分局管辖的农贸市场展开一次大规模的专项整治行动,会上还公布了《成都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标准》。

  依据农贸市场管理标准,农贸市场内通道和门外周边10米内不得摆摊设点。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