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明被判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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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11:35 青年时报 | |||||||||
2003年7月30日,黑龙江省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贩卖、运输、制造咖啡因毒品案件提起公诉。1992年年底至2002年4月间,被告人周小明、史丙中等34人贩卖、运输、制造咖啡因毒品103.85吨,法院审理后判处史丙中等4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8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2人被判处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这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案件,惟有幕后指使部下贩毒38吨之多的同济药业原董事长周小明逃遁。
周小明在经历整容手术后,还是难逃法网。2006年4月25日,经过四次开庭审理,法院最终宣判:被告人周小明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据《检察日报》) 来源:青年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