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渔船补贴问题渔船暂缓发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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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16:28 海峡都市报 | |||||||||
N魏国安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石狮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石狮渔船油价补贴方案已正式出台。补贴的标准以渔船主机功率为单位计算,捕捞渔船每千瓦补贴标准为68.42元,养殖船和辅助船每千瓦补贴标准为27.34元。据介绍,如果渔船有渔业违法案件未结的,此次油价补贴资金将被暂缓发放。另外,渔民应积极主动参加技术培训、配足配齐职务船员证和“六小证”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可享受此次油价补贴的渔船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有三个:一是已按有关法律法规登记在册;二是持有有效证件;三是船只为石狮的机动渔船,包括从事近海捕捞渔船、养殖船和辅助船。如果渔船证件不齐或者无效,得先按相关规定补齐才能享受此次补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