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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碾行人重病号窗前拍下这幕”追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16:28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公交车“咬”住骑车女子,司机却在一旁忙着打电话(详见本报昨日报道)。遭遇车祸,到底该先救人还是打电话,这个问题昨日成了本报读者热议的焦点。与此同时,记者获悉,肇事司机龚某已被处理下岗,伤者李某入院准备手术。

  公交车司机下岗

  本报报道见报后,泉州市公交总公司谢副总经理说,肇事司机龚某当天已被处理下岗,而龚某在记者谈到这一处理结果时,表示“口服心服”。

  谢副总经理说,公司领导十分重视,当即组织人员调查此事。对当班司机龚某的交通肇事事实,和对事发现场的处置态度作出认定之后,迅速作出下岗处分的决定,目前龚某正在接受交警部门调查。

  对于遭遇车祸先救人还是先打电话,谢副总经理认为,这是一个规范问题,先救人是原则,这是肯定的,但也要区分情况。公交车司机上岗前公司都组织培训,其中安全知识中,就有一条发生交通肇事,要先救人,但是打电话报警也是救人行为之一,关键是看伤势,如果危险又有急护经验,应先处理或积极配合医护人员抢救。

  据介绍,现年50多岁的龚某,是泉州市人,属泉州市公交总公司外聘驾驶员,已受聘6年,事发时供职于该总公司二分公司。

  女工多处受伤

  在泉州市第一医院住院部,记者找到了正在接受疗伤的伤者李某。根据病历记录,李某肩、臂、腰、腿等部位多处受伤。

  李某现年30岁,贵州省仁怀市山后镇人,与丈夫赵某一起在泉州市丰泽区某工地打小工。值班医生透露,李某的主要伤情在左肩部,入院时左肩关节曾脱臼,但已施行复位治疗,肩部骨折手术康复将快些,不手术疗伤时间可能要拖一个半月,这让夫妇俩一时没主意。

  李某事发时被车轮夹住的左脚,并无大碍,只有些许擦挤外挫伤。医生说,可能当时车已停下,所以擦挤并不严重。

  泉州市公交总公司第二分公司陈经理昨表示,伤者李某当时骑自行车横穿,在事故中负有一定责任。对于肇事造成的伤痛他表示慰问,同时表示恰当时将到医院看望慰问李某。

  □情景再现

  虽然已有现场拍摄的DV为证,但画面并不代表事情的全部。昨日,记者找到公交车司机龚某和伤者李某,再现了车祸经过。

  司机:

  打了4个电话求助

  “我发现骑自行车横穿的李某时,车距她约七八米,车速四五十公里,一踩点刹左打方向,车冲过了双实线,车后将她连人带车刮擦摔下。”司机龚某告诉记者,一刮碰他立刻下车,见李某伏在地上,问她“怎么了”,还前后看看,没发现有血。“我问了两遍‘哪里疼’,她说有痛,没让我先救她”。

  在这期间,龚某打了4个电话,分别是110、120、122和公交二公司安监组,所说的话大同小异,都是介绍事发地点、时间和伤者情况,要求出警或来人处理。“看到伤者没出血、会说话,我没有帮她挪位,一是交警有时会批评,二是自己不是医生,心里也有顾虑。”而且,龚某也提到,伤者的丈夫就站在他的身旁,也在打电话,记车号等等,他也没救。

  伤者:

  不知骑车

  不能横穿公路

  “我不怨他,赔我就可以。”对于司机事发时的做法,伤者李某说,“平时骑自行车也是那样过马路的,不知道骑车不能横穿。”“司机问我什么,我很疼,听不大清楚。”提到丈夫也没救他,李某告诉记者,丈夫打电话她看到了,“也是为救我,这种事我们从未碰过,没经验。我有两个孩子,治好伤赔我钱,都好说。”而李某丈夫也承认,他没过去拖妻子李某出来,是因为“心慌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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