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宏生案律师被判四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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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8日00:00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虽然创维前董事局主席黄宏生涉嫌“通过贪污手法进行诈骗及挪用公司资金”案件的宣判被一推再推,但其辩护律师林炳昌先因他案而被判刑四年。记者昨天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目前林已经不再担任黄宏生案的辩护律师,只保留了律师团成员的身份。 林炳昌的获刑决定是前天上午由香港区域法院作出的。身为律师的林炳昌曾是香港廉署的工作人员,后离职自办律师事务所。由于深谙香港廉署的办案风格,因此林炳昌接手
据香港廉署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林炳昌所代理的黄创光案与黄宏生案之间并没有任何关联。(《北京青年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