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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认治我省荒漠化土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8日00:49 新文化报

  ■昨日是第12个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我省西部较重荒漠化土地已达1000万亩

  本报讯(记者 樊亮 通讯员 魏静) 土地荒漠化是全球性的环境灾害,被称为“地球的溃疡病”。昨日是第12个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记者在纪念日前夕从省林业厅获悉,作为全国荒漠化治理的重点省份,我省西部较为严重的荒漠化土地已达1000万亩,并且以每年1.4%左右的速度扩展。

  2000年以来,我省靠实施生态草产业化建设工程,已控制了其中的520万亩。

  为了恢复我省荒漠化土地的生态,我省在今年5月中旬开展了“台商参与祖国荒漠化治理大行动”,我省西部的大安市首批提供16万亩荒漠化土地供台商认治。这标志着全国范围内“台商参与祖国荒漠化土地治理大行动”的启动,也是我省治理荒漠化土地工作中的一个有益尝试。

  据悉,台商按每亩400元的标准缴纳认治费,取得国有草原使用证,经营使用权50年不变。凡认治的荒漠化土地均可纳入生态草建设范畴,享受每亩50元的治理补贴,可以自行经营、委托经营,也可以由林业部门实施管理和管护。认治荒漠化土地3年后保证其林草覆盖率要达到85%以上。认治者在经营期内有收益权、转让权、出租权、赠予权和继承权,在不破坏生态、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可以发展养殖业、种植业、旅游业等以盈利为目的行业。据了解,目前陆续有台商认治荒漠化土地,台商黄进能先生一个人就投资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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