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后轧死受害人 两主犯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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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8日00:5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6月16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涡阳县“2005.01.09”系列抢劫案件主犯张小蕾、张立法被执行枪决。 2003年4月至2005年1月,家住亳州市谯城区立德镇的张小蕾与涡阳县标里镇村民张立法,伙同他人先后窜至亳州市谯城区、涡阳县、太和县等县区的多个乡镇,采用暴力手段,实施抢劫24起,造成4人死亡。据查明事实显示,张小蕾、张立法等人游手好闲、不务正业
2003年12月14日晚10时许,张小蕾、张立法伙同他人开着机动三轮车窜至亳州市谯城区龙扬镇大潘庄附近公路偷树时,发现一个老头独自一人在路边看着一辆八成新的机动三轮时,遂产生抢车念头,于是冒充综治人员将老头威逼上车,张小蕾开着老人的机动三轮车带着老人离开现场,张立法则驾着他们的机动三轮车跟在后面,途中,张小蕾同伙将老头推下车,张立法用车把老头轧死。事后,张立法将抢来的机动三轮车变卖,所获赃款与同伙均分。 2005年1月,张小蕾、张立法落入法网,被涡阳警方刑事拘留,后经亳州市中院审判、省高院终审裁定,判处二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倪亮本报记者石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