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化工厂爆炸”后续 未造成水体严重污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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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8日03:59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经浙江省丽水市环保局15日下午和16日凌晨进行的两次水体监测表明,发生于15日早晨8时的浙江龙泉化工厂爆炸事件没有造成水体严重污染。 这两次监测数据,已得到正在现场调查的国家环保总局华东环境督察中心和浙江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的认可。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勾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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