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交强险”全国统一标志亮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8日05:1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据新华社电记者17日获悉,全国统一式样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证和标志(分别简称“交强险单证”和“交强险标志”)已正式“出炉”。

  交强险单证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证明强制保险合同关系存在的法定证明
文件;交强险标志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核发的,证明其已经投保强制保险的标识。

  中国保监会于16日下发的《关于规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证和标志管理的通知》规定,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应使用保监会监制的交强险单证和交强险标志。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7月1日之后,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并张贴或携带交强险标志的机动车不得上路。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