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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失“贞操” 父亲添心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8日05:31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刘海宏)5月25日,22岁的玲玲(化名)去医院做妇科检查,因为医生操作不慎导致其处女膜裂伤。玲玲精神受到打击,整日闭门不出。“娃娃还没男朋友,万一嫁不出去咋办?”玲玲父亲很是担忧。

  未写病历未询问是否有性经历

  5月22日上午,玲玲因身体不适到西安市东方医院做妇科检查。“医生用窥阴器检查时,我突然觉得特别疼,就喊疼,医生说没事的,继续检查。”玲玲说,当时给她检查的是权晓芳。令玲玲不解的是,检查后,权大夫并没给她写病历,就让她走了。

  下午,玲玲和姑姑再次来到该医院检查,结果发现处女膜裂伤。玲玲一听就傻了,她不相信,又到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检查,确认处女膜裂伤。当晚8时,两医院的医生一同在东方医院为玲玲进行了处女膜缝合术。

  “权大夫当时确实没给病人填写病历。”东方医院副院长李菡说,“权大夫称当时没意识到女孩的处女膜裂伤了,而且也没问孩子是否有过性生活经历,有过错!”目前,权晓芳已被停职。

  父亲担心女儿今后难做人

  玲玲老家在佳县,父母都是农民,玲玲中专毕业后便在西安上班。出事后,玲玲精神压力比较大,一直在家休养。“娃娃还没男朋友,她担心将来结婚后,丈夫有所怀疑,婚姻出现问题怎么办?”玲玲的父亲常先生说,这些天谁都不敢跟玲玲提这事。

  “农村人对女娃娃的这个看得比较重,如果哪个女娃娃在没结婚前,处女膜破了,会被人说闲话的。”玲玲的父亲担心孩子受不了这些闲言碎语。

  院方赔了4500元家属不满

  事发后,常先生便和医院进行协商,东方医院决定除给玲玲做缝合手术外,一次性给予精神抚慰金4500元。“赔偿太少了!”玲玲的父亲说,他朋友在网上搜到相关信息,类似的医疗纠纷,赔偿金额少则2万,多则5万。

  院方认为,自己的赔偿金额合理。副院长李菡说,医院在此事上有责任,所以决定赔偿;事发后,医院也做了相关咨询,根据患者处女膜损伤程度和我们医院的经济支付能力,做出了赔偿4500元的决定。“比如说,如果大医院发生这样的事情,赔偿金额可能会高些,但我们医院是小医院,收入不多;另外,还要考虑所在城市的消费水平,综合考虑后决定赔偿这么多。”目前,双方仍因赔偿问题争执不下。

  律师:该赔偿无法定标准

  对此,陕西华秦律师事务所律师华一樵认为,因医生操作不慎导致患者处女膜破裂,应该属于人身损害。医院除了进行诸如处女膜修补弥补过错外,还应当赔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抚慰金。但到底赔偿多少,没一个法定标准。“处女膜损伤到底对人心理伤害有多大,目前还有争议。”华律师说,目前此类案件的精神抚慰金赔偿,完全在于大家对处女膜意外损伤这个问题的主观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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