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举报父亲包二奶 请求中纪委开除其党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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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8日06:24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据《法制早报》报道 山东省济南市某高校女大学生王静,本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父亲王志华今年45岁,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干部,母亲杨锡莉在济南市第十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工作。但自从2005年6月13日至今,整整一年的时间,19岁的王静却两次只身进京到中纪委举报父亲包二奶,强烈要求中纪委“清除这个党内败类”。小姑娘的举报引起中纪委的重视。
近日,记者电话联系了王志华。王志华表示,对自己的家庭隐私不愿多谈,自己是被冤枉的,为此他曾想到过自杀。 5月28日上午,记者见到了这位有些腼腆的女大学生。她表达了斗争到底的决心:“将来爸爸进了监狱,我会去监狱看他,因为他永远都是我的爸爸,但我不允许他在外边包二奶。” 六楼住妻,一楼养“妾” 王静一家住在某小区14号楼6层。2003年10月24日上午,王静的妈妈杨锡莉在15号楼堵住了丈夫王志华及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随即与丈夫发生争吵,和丈夫在一起的女人见此情景跑掉了。后来杨锡莉了解到,那间房子是丈夫刚通过中介公司租下的。 可笑的是:此前王志华和情妇一直住在他们家楼下的101室。两人在此一住就是6个多月,直至搬到15号楼才被妻子发现。 王静说:“我最了解爸爸的心理了,他以前是个军人,作战参谋,最懂得打心理战了。他之所以把二奶养在我们家的楼下,是觉得最危险的地方才最安全。” 亲情唤不回花心父亲 被妻子发现自己的隐情后,王志华于当天晚上把家里的存折及妻子的工资卡拿走,此后,除几次回家拿衣服外,他再也没有回过家。 2004年2月16日,王志华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要求解除与杨锡莉的婚姻关系,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王静知道了这一消息。开庭当天,她给法官送去一对相亲相爱的木偶老头老太。通过这份礼物,法官们看到了一个孩子的乞求,于是判决不准王志华与杨锡莉离婚。 当年11月1日,铁了心的王志华再次起诉离婚。作为女儿,王静能想到的办法都使出来了,依然无济于事。 要求中纪委查处“败类” 经多次努力无效,王静抱着“宁毁爸爸的前途,不毁这个家”的念头开始向上举报。她先是到父亲的单位反映,无效;再向山东省纪委举报,依然无效。 2005年6月13日,高考刚一结束,王静就冒着酷暑到北京,向中纪委举报父亲包二奶的事实。她的举报材料引起中纪委的重视,中纪委要求山东省纪委、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严肃查处。 但是,查处归查处,离婚归离婚。2005年10月28日,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判决王志华、杨锡莉离婚。王志华告诉女儿:“告到中纪委我也不怕,就算全山东都知道我包二奶,我也不怕。谁也管不了我。” 2006年2月8日,春节长假刚过,怀着对父亲的愤恨,已是大一学生的王静再次向中纪委举报,“请求中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50条、第152条、第154条规定,调查处理我爸爸,开除他的党籍。” 据悉,此事有关部门正在处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