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烧自家屋 换来三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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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8日07:41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于洋通讯员杜云发)一农民与父亲发生纠纷后,一怒之下放火烧屋。他的非理智行为换来了3年有期徒刑。 綦江农民赵福宽一直在贵州桐梓打工,2001年1月,赵福宽委托父亲将家里的一头耕牛卖掉,父亲将卖牛款1100元存进了银行。
2001年2月17日下午,赵福宽回到家中,要求父亲归还1100元,其父不同意,赵福宽请村支书等人调解也未果。赵福宽强行从父亲衣服口袋中掏存折,争夺过程中,存折被撕毁。 赵福宽非常生气,放话说:“不把钱给我,我就把房子烧了。”并用打火机点燃自家屋前堆放的柴草,顿时引发大火,烧毁自家的屋檐、猪圈和牛圈。经群众扑救,大火被扑灭。 今年3月30日,赵福宽在广西被当地公安机关捉获归案,后被移交綦江警方。近日,赵福宽被控方以放火罪提起公诉。法院以纵火罪判决有期徒刑3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