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制要为职工补社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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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8日07:41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为维护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劳动部门获悉,国企改革必须把职工合法权利放在首位,必须为职工接续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付清拖欠的工资、生活费。 据介绍,根据市政府出台的新规定,企业改制方案必须提交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分流安置方案须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报市劳动和
作者:端木/来源:南京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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