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县学生档案丢失6责任人受处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8日08:58 每日新报 | |||||||||
《华商报》供本报专稿陕西华县招办办公地址搬迁时丢失大量学籍档案一事,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重视,目前已有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与此同时,华县检察院就当事人是否涉嫌“玩忽职守”犯罪展开调查。 6月16日,华县县委、县政府同意,华县纪检委、监察局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对直接责任人华县招办干事侯育民给予行政降级处分,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招办
经调查,2006年2月下旬,华县招办在办公地址搬迁时,将涉及全县7所中学的1407份(此前公布的数字为1596份)高中应届毕业生的学籍档案遗失在原办公地址。直到5月中旬,档案管理人重回原办公地址寻找档案时才发现丢失———新租房主在打扫原招办存放档案的房间时,早已将档案当作废品清理。 另据华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从报纸上看到学籍档案丢失的消息后,立即派该院渎职侵权科检察员介入调查。 “目前正在进行立案前的调查,如果华县招生办有关人员的行为具备了刑法规定的‘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我们将尽快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白华伟说。 <责任编辑>闫新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