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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严格追究——— 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8日11:3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我市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如何?6月16日,以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文艾为组长的省检查组对我市开展了专项检查。

  据了解,2003年10月以来,全市共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21起(均属道路交通事故),已查处结案18起。已查结的18起重大交通事故中,69人死亡、伤187人,涉及责任单位36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所有涉案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均已按照组织人事和干部管理
权限及时落实到位,未发现擅自变更、降低处分档次以及异地升职、拖延处理、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情况。共给予各类责任人员25人行政处分,其中警告处分10人、记过9人、记大过3人、撤职3人,涉及行政科级干部3人、其他行政干部1人。给予3个行政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共12人,刑事拘留1人。给予部分责任单位行政处罚15.4万元。

  (周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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