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你维权:房屋未过户合同有效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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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00:0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2005年9月,张明将自有房屋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我,我支付了房款但未办过户手续。今年5月,该房价格涨至约13万元,张明要求我再付3万元,我不同意。张明说我们尚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买卖行为不成立,如果我不付钱,将通过诉讼要求我将房屋退回。 请问,房屋未过户买卖合同有效吗?读者:李执
李执: 一般来说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对房屋买卖而言,《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该法并没有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是买卖房屋合同本身的生效要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因此,本案的买卖房屋合同自成立时已经生效,虽未办过户登记手续,但该合同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所以张明的诉讼请求是得不到支持的。(冯军强褚玉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