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网上发广告 不料引发侵权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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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00:4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农民在互联网上发布“甜叶菊出售”广告,没想到却对某公司品牌构成侵权。最近,明光市工商局查处了这样一起侵权案件。 最近明光市管店工商所接到某公司投诉,称该公司于3月份在互联网上检索相关资料时,发现明光市管店镇3户农民在中国农业网上发布标题为 “甜叶菊出售” 的广告,并且注明甜叶菊为某品牌。而该品牌恰恰是该公司2002年申请的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
经初步调查,这3户农民早在1991年至今种植甜叶菊,2004 年4月在中国农业网上发布了该销售广告。目前工商人员正依法对这一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刘祥 樊红兵杨春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