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 社区工作者提高补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00:4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近日,铜陵市决定对全市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生活待遇补贴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的范围和标准是,社区专职人员生活待遇每人每月增加80元,即社区居委会主任(书记)由550元/月调整到630元/月,副主任(副书记)由460元/月调整为540元/月,社区党务专干、劳动社保专管员、计生专管员、综合治理协管员分别由420元/月调整到500元/月。新标准从7月1日起执行。
据悉,近年来,该市对社区专职人员生活补贴标准进行了多次调整,今后还将根据全市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逐步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生活待遇,争取在近年内达到企事业单位职工年收入平均水平。 (胡伍陵石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