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经理瞒着公司赚“外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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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01:4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肥东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缜密侦查,辗转四省、市取证,成功侦破合肥市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昨天,肥东县警方公布了此案详情。 4月13日,安徽某食品有限公司向肥东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该公司国际经营部经理胡某,采取不正当方式使用公司销售网络,自收、自购、自销产品给公司客户,非法牟取利益,严重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专有使用权,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为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肥东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由于此案在合肥市尚属首例,在合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帮助下,办案人员确定侦破方案,远赴天津、山东、上海、吉林等地,深入多家单位进行调查。半个多月的艰苦工作,锁定了胡某购买、运输、报关等一系列的犯罪证据。胡某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的事实浮出水面。 经查,今年32岁的胡某是舒城人,2003年进入安徽某食品有限公司工作,后升任该公司国际经营部经理。为了获取更多的金钱,他利用掌握的公司销售网络,打起了歪主意。2005年12月至2006年4月期间,胡某与他人合伙,多次购买、加工葵花子及白瓜子等炒货500多吨,运至天津新港,通过中间人叶某报关,以吉林、上海两个公司的名义,擅自出口给该公司在印度尼西亚的两家客户,给该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多万元。 案件侦查阶段,胡某仍在公司正常上班,办案人员未惊动他, 4月27日,胡某突然从公司不辞而别,并打电话告知公司准备辞职去香港。办案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布控,5月4日,当胡某悄悄回公司领取工资时,民警将其一举抓获。6月6日,犯罪嫌疑人胡某被肥东警方逮捕。 (许嘉发 本报记者 楚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