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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潜逃十一年后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01:4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 这是一起因36元乘车费争议引发的故意杀人案。1994年11月1日案发后,被告人齐书友携妻潜逃,11年零7个月后,这起引起多位中央领导关注、公安部督办的重点案件终于有了一审结果:齐书友被阜阳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并赔偿受害人损失18万元;以包庇罪判处其妻闫影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11年前,25岁的临泉县邢塘镇韦庄村农民齐书友和妻子为挣钱养家,与村里人一起
到省城合肥贩卖青菜。1994年11月1日零时许,齐书友和妻子等一行11人,从合肥卖菜后乘火车到达阜阳。下车后,乘坐被害人许成等经营的中巴车返家。后因乘车费用,双方发生争执,继而引起厮打。齐书友持匕首,刺向许成,致其死亡。

  案发次日,齐书友畏罪潜逃,并让其妻闫影通知亲友不要泄露。2005年7月,齐书友被抓获归案。今年3月22日和5月18日,阜阳市中级法院先后两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并于日前做出上述判决。

  (石中原 怀新

  本报记者 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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