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招办6名责任人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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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02:04 东方早报 | |||||||||
新华社西安电 陕西省华县招生办公室因搬迁过程疏于管理等原因,丢失1407份高中毕业生学籍档案,目前已有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华县招生办近年来一直租用房屋办公。今年初在搬迁过程中,由于有关工作人员疏于管理,造成1407份高中毕业生学籍档案册遗失。华县县委、县政府日前成立专题调查小组,对事件的经过、原因与责任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处理。
经调查,今年2月下旬,华县招生办在办公地址搬迁时,将全县7所中学的1407份(经调查组核实的数字)高中毕业生的学籍档案遗失在原办公地址。直到5月中旬,档案管理人重回原办公地址寻找档案时才发现丢失,档案已被新房主当作废品清理。 华县纪检委、监察局日前对6名相关责任人提出了具体处理意见,对直接责任人华县招办干事侯育民给予行政降级处分,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招办主任薛渭洛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同时,华县教育局已对招办主任、副主任作出停职检查、深刻反省的决定。同时,华县检察院还就当事人是否涉嫌玩忽职守罪展开调查。 范英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