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哄闹法庭将可移送公安机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03:14 华夏时报

  海淀法院知识产权庭首推妨害诉讼处理机制

  本报记者彭信琼报道当事人在法庭上威胁对方证人怎么办?律师扰乱庭审秩序怎么办?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知识产权庭率先出台了妨害诉讼行为处理机制。

  根据妨害诉讼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妨害诉讼行为处理机制分为现场处理机制和事
后处理机制。现场处理机制的对象为审判人员在场时发生的不当行为,如开庭和证据交换时故意扰乱秩序的行为等;事后处理机制则针对的是审判人员不在场时发生的不当行为,如当事人电话威胁证人等。该机制将妨害诉讼行为的表现归纳为《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102条和《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中规定的有关行为。如诉讼参与人发言、陈述和辩论不听从审判长指挥,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威胁、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等。

  处理机制将妨害诉讼行为的性质认定为故意行为。当事人可受到包括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责令退出法庭、移送公安机关等处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