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闯红灯就到你单位打“小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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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03:18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通讯员宁交轩记者田雪亭)酝酿已久的抄告制度将从下周起开始实施。公务员、现役军人、教师及学生,骑车或走路闯红灯的,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除了对其依法处罚,还要将其交通违法内容用抄告形式通知其单位或学校。 据悉,抄告的对象,一是非机动车、行人路口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人中的公务员、现役军人、教师及学生,二是酒后驾车的公务员;三是其他需抄告的对象。
各交警大队届时将根据民警执勤时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填写《交通违法行为抄告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两联,第一联送达被抄告人所在单位,第二联由各大队留存备案。各大队每月至少集中转递《通知单》一次,将采取送单上门、挂号邮寄等方式送达。对教师与学生送达到其所在学校,对军人送达到警备司令部,对公务员送达到其所在单位,酒后驾车的还抄告至市廉政办。 《通知单》要求被送达单位在30日内将处理情况回复相关大队,对30日内未回复的,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统一实行二次抄告,按被抄告人身份不同分别抄告至市纪委纠风办或省、市、区教委等。除了《通知单》以外,各大队还会采取一些特殊的抄告方式,如在一些特定路口,对特定单位、学校的人群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录像,将录像资料传送给相关单位或学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