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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氯乙酸卖钱 “家贼”获刑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06:22 山西晚报

  本报6月18日讯(记者 郭卫艳)身为化工公司生产小组带班班长,刘某利用值夜班之便伙同出料工人将生产的氯乙酸盗走变卖。今天,记者从太原市尖草坪区法院获悉,法院以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

  2005年1月、5月和8月,刘某伙同出料工人潘某、赵某趁上夜班之机将车间生产的50袋氯乙酸扔出厂外,由同事朱某、高某、连某在外接应,并将其中40袋变卖。破案后,10袋
氯乙酸追回并发还失主,经鉴定,变卖掉的40袋氯乙酸价值1.9万余元。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闫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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