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籍工头吴某现有证据不足 终审判嫌犯无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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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06:22 山西晚报 | |||||||||
本报6月18日讯(记者 郭卫艳)湖北籍工头吴某因涉嫌强奸被提起公诉。今天,记者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审理后认为现有证据不完整,不能认定吴某有罪,撤销了一审有罪判决,判决吴某无罪。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2月26日晚10时许,51岁的吴某来到某高速公路一农民工队厨房,当时只有厨娘杨某一人在,便上前强行扯其衣裤,以语言相威胁与杨某发生了性行为。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现有证实吴某强奸杨某的直接证据只有杨某以往的报案材料和个人陈述,他人的证言均是听杨某所说。现场勘查等相关书证和物证照片均是在案发近6个月后形成的,不具有客观证明力,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吴某在公安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与杨某陈述事实相矛盾,且有多处指供、诱供的成分,故不能作为吴某犯强奸罪的定案依据。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闫芳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