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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人力三轮车有“证”可畅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07:07 山西晚报

  据新华社电 海口市政府日前原则通过了《海口市三轮车道路通行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从今年9月1日开始,海口市的人力三轮车将凭借有关部门核发的“身份证”在规定路段运营。

  6月16日,《海口市三轮车道路通行管理暂行规定》在海口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得通过。根据规定,海口市今后允许人力三轮车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在城区从事运营活动,以
缓解交通压力和便民出行,并将此作为解决海口市低保户和残疾人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闫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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