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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早报:新闻大讲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09:23 法制早报

  本期堂主:张有义(简称老张)  参加人:李明思、周斌、张娜(简称小张)本期编号:20060516

  上周新闻这样讲

  给世界杯提个法律的醒儿!

  高速公路是公益项目吗?

  行业协会到底是个什么?

  记者是什么?【每期老张总有话】从这一期开始,为了给大家提供更多更有趣味的资讯,“新闻包厢”全面改版,它 将以崭新的面貌呈现在您面前。请读者多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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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话不在多,能讲则灵,下面开讲。

  老张:说好9点半开讲,你为什么迟到?

  小张:为了给读者准备更好的新闻,我一夜未眠,做梦都在准备呢。

  周(笑):一夜未眠还能做梦啊?!

  李:得了,快讲正题吧。

  关于

世界杯

  法律问题还挺多

  老张:世界杯马上开幕,现在,包括阿根廷、巴西等强队的全部32个国家队都公布了23人名单。德国国内的治安 戒备也进一步升级……

  周:对对,本来可以自由进出德国的一些欧盟国家,现在也要在德国边境接受检查、核对证件。

  李:这是为了防止足球流氓进入,同时也是德国防恐的需要。

  小张:什么是足球流氓?

  (大家用不屑的眼光看着她)

  小张:我其实也挺喜欢看世界杯的,因为有帅哥啊,比如罗纳尔多,听说他们这次可以带自己妻子或女朋友到现场, 有专座的。

  (大家更加不屑)

  李:罗纳尔多?帅哥?什么眼神儿啊?要说贝克汉姆帅还差不多!

  周:呵呵,如果球员全部带家属的话,到德国的人不就更多了啊?

  小张(好像并未遭到打击):那就有问题了,比如因为交通拥挤,有票的观众进不了场怎么办?

  周:是啊,如果因为这个,球迷买票的钱谁给赔偿?

  李:还有他们的路费、住宿费……德国政府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下。

  老张:还有一种情况,今年世界杯,德国政府更注意防恐措施,如果像你这样的(指着李)本来没什么事,但长得就 像恐怖分子,被警察错抓了,损失怎么办?这些都是法律问题!

  周:我觉得,对于我们来讲,2008年奥运会能够借鉴一下德国世界杯的防恐经验和治安措施,才是正经事儿!

  高速公路

  何时不再收费

  李:我看了一个新闻,最近一项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已拥有高速公路四万多公里,居世界第二。

  周:要说收费总里程那应该是第一吧?

  老张(严肃):没有调查不要乱说。

  李:本来就是,以前看过一个报道,有记者自驾车去外地,途中都经过哪些地方,交了多少过路费,把这些开支拿出 来,登在报纸上,很多人一看都大吃一惊,收费站密度太大了,快跟“打劫”差不多了。

  小张:高速路口都写着“收费还贷”的字样,也不知道何时贷款才能还完?如果是20年的话,那我国的第一条高速 公路是哪条,什么时候开通的?如果已经超过20年的话,现在的收费情况是什么样的?

  周:肯定还在收啊!而且还在不断提高收费标准呢!

  小张:凭什么啊?

  周:还完贷款,还得养路修路啊?

  老张:我觉得,因为快捷、安全,大家选择高速公路,交费无可厚非。但说到修路,虽然一些严重超载的车比小车交 费高,但路面主要损坏原因就是他们。你们看,现在高速公路的返修率是多高啊?!因此,把修路养路的费用让小车分担,按 照现在的标准,有点显示公平!

  周:到底这是公益项目,还是商业项目啊?咱们什么时候能将免费里程列到世界第二啊?

  谁来约束行业认定

  老张:行业认定的定位问题,越来越受到国民的关注。早些时候中国名牌和驰名商标的认定,近些日子牙防组的问题 ,都在让人们质疑:我国的一些行业认定到底有没有必要存在?但本周央视曝光的结婚所用彩带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因为没有 一个相关权威组织的约束,某种程度上讲,使这个行业失去监控。因此说明,不是是否需要行业认定的问题,而是需要一个什 么样的行业认定的问题。

  周:我真不知道谁有权进行行业认定。

  小张:中国公益网主编说:“全国牙防组只有两个人两张桌子,便忽悠了13亿中国人!”看到这些,再想到牙膏上 赫然印着的标识,真感觉不可思议。以前做过一个驰名商标的稿子,原告方提出认定过程有问题。因为驰名商标的认定有很多 条件的,比如公司的赢利情况等,还包括商品做过哪些广告,一年的广告额是多少,在哪些全国性的或者行业的媒体上做过广 告。而这家公司硬是在某报不知情下抠掉一个版,换成了自己的广告,然后复印一下,把复印件投到了认定驰名商标的行业协 会。

  李:用什么态度去对待行业认定,是法律对他们的约束的问题,但我们恰恰没有或者很少有这方面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

  周:目前来看是一些行业协会的对口政府部门在默许他们的职能,而且很多是本来应该由政府行使的行政职能。这些 国家机关有这样的权限吗?如果连国家机关都没有这样的权限,那么一个所谓权威组织的认定行为就不是在有效协调一个市场 的职能,而是在扰乱这个市场!

  老张:这是关键,这是法律的一个空白点!这个时候,国家应该借鉴一下国外的相关经验了。

  记者的身份是什么

  李: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对《中国食品质量报》社等4家报社记者站记者汪启明、孟怀虎、卜军、陈金良以新闻报道为 名,向基层单位和群众敲诈或诈骗财物的违法违规活动发出通报。目前,这几名记者涉嫌敲诈或诈骗已经被逮捕。

  小张:其中那个汪启明也真够卑鄙的。你看(指着一张报纸),1月3日,他指使其在四川非法聘用的人员,将20 头生猪拖到乐山市井研县城郊某猪场内注水后转运到井研食品公司销售,并将注水、转运、销售的整个过程及井研食品公司外 部环境拍摄成录像带。随后他就利用这些录像带以“曝光”相要挟,对井研食品公司敲诈30万元。

  周:我在网上看了这条新闻后,下面有人评论说,防狗防狼防记者,真是好笑啊。但我们记者能说什么呢,一个刑满 释放人员,也能够混进去,记者的门槛到底有多高?有法律规定,刑满释放人员不允许做记者吗?

  老张:新闻出版署是有这方面规定的。

  小张:但是记者受贿,犯罪的主体的身份怎样确定?是商业贿赂还是什么?

  李:不好说,记者肯定不是农民,也不是工人,也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好像和一般公司的职员也不太一样。到底是什 么呢?很多人尊称咱们为记者同志,我看,这个称呼什么身份都可以。

  (众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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