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将设定点医院:流浪乞讨病人就医无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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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11:35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徐明报道:昨日,记者从民政部门获悉,为解决各地对救治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 简称“流浪乞讨病人”)难的问题,我省将在设区市的救助管理站和有救助管理站的县级市设定点医院救治“流浪乞讨病人” 。今年6月底前须明确定点医院救治“流浪乞讨病人”,包括一所综合性医院和一所精神病院。定点救治医院设立后,定点医 院不得拒收“流浪乞讨病人”。救治工作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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