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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七百元宁弃一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15:30 深圳晚报

  为了七百元宁弃一万元

  二手房买家不同意支付按 揭费,与中介陷入僵持

  本报记者张玲报道700元和1万元,哪个数额更大无需多说,但是二手房买家陈先生宁愿不要1万元,也不过户,因为他认为中介公司收取的700元按揭费是捆绑销售,属于强买
强卖性质。目前陈先生与中介公司陷入了700元的僵局中。

  昨天陈先生打电话到本报热线称,他半个月前决定花14万买的一个物业,已经交了1万元定金,为了是否应该交700元按揭费,陈先生与中介公司互不退让。

  看到协议上写着买家要交300元评估费和700元按揭费,陈先生表示,他在另一家银行有过贷款,信用记录好,他可以自己找银行,省去这笔按揭费用。但是到了要过户的关口,中介公司一定要陈先生交1000元。这家中介公司八卦岭分行的经理告诉记者,公司有合作银行,一般来说建议客户选择合作银行。如果客户要找其他银行也可以,但是按揭费用是不能免的。陈先生也不松口,他认为,这是中介公司强买强卖,捆绑销售的行为。为了这700元,这笔交易冻结在半途,1万元定金陈先生也暂时没考虑拿回来。据陈先生说,他以前通过别家中介公司买过一套房,这笔费用也是免的。记者仔细询问得知,陈先生签协议时没见到卖家,中介公司只让他在协议上签个名字,其他的都由中介自己填。负责陈先生这笔业务的业务员徐小姐解释说,当时卖家很忙,所以才会如此安排。陈先生表示就是因为太信任中介公司,他糊里糊涂地签了字。

  法律专家的意见是,买房非儿戏,一定要买卖双方到场,并就相关条款进行仔细研读后才可签字。如果对其中的条款有不同意见,可在协议中以补充条款的形式进行约定。昨天下午,陈先生告诉记者,他还将到中介公司就按揭费一事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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