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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村涧黑心矿长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16:10 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陈实)记者今天获悉,房山区史家营乡大村涧煤矿在整顿期间违章生产,导致发生矿难,并造成两名矿工死亡,该煤矿矿长晋明水、副矿长高建已被检方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起诉至房山法院。

  为了能多采煤,多赚钱,黑心矿长们把生命、安全统统放在了脑后,也最终把自己送上了法院的审判席。此案中的受害人是在史家营乡大村涧煤矿工作的矿工老徐和小周,他
们都不是本地人,老徐来自河北,小周来自四川,他们来到北京打工的惟一目的就是为家里多赚些钱。但他们没有想到,会把宝贵的生命葬送在矿长手里。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指出:晋明水身为矿长,忽视安全管理,在煤矿停产整顿期间违章生产,2005年11月25日8时许,煤矿安全副矿长高建命令老徐和小周在井下作业时,矿井顶部塌方,造成两人死亡。案发后,晋明水、高建、张德生(另案处理)等人在没有报案的情况下,通过张振增(另案处理)私自将尸体运往河北省涿州市火化。公诉机关认为,晋明水、高建法制观念淡薄,忽视安全管理,在煤矿停产整顿期间违章生产,造成二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应予惩处。

  11月26日晚,房山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接到该煤矿发生矿难的举报后,先后两次进行调查,张德生拒不承认。28日上午,张德生到房山区公安分局投案自首,承认发生事故事实。就在发生矿难之后,大村涧煤矿依然没有停止采煤,有矿工介绍说,26日晚上他们也下了矿,因为矿工分散在不同的地方,不知道是否发生了事故,也没听说有工友死亡,而且他们在27日晚上依然下井工作了。

  国家安监局去年8月26日的公告显示,大村涧煤矿被列入全国第一批1324个被勒令停产整顿、正在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

  案发后,警方对大村涧煤矿投资人张德生、矿长晋明水、安全副矿长高建和涉嫌毁灭证据的张振增等4人刑事拘留。该煤矿被予以关闭、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20万元,并吊销该矿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J161

  相关链接:

  “4·18”柿子树沟矿难

  2006年4月18日19时许,宋某在承包“北京市柿子树沟煤矿”期间,在该矿未经主管部门验收批准的情况下,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致使煤矿发生冒顶塌方事故,造成矿工张某、陈某死亡。目前宋某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房山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6·2”大安山兴苑矿难

  2006年3月起,董某等3人伙同在逃人员董永红预谋后,在已经被关闭的原房山区大安山乡西苑村兴苑煤矿1112采区非法采煤,并让20余名矿工在没有任何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下,在夜间进行采煤活动,造成3人死亡。目前董某等3人被逮捕。J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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