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对问题煤矿实施集中整治 严惩责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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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16:16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太原6月19日消息(记者李文祥 毛侠) 山西省从6月18日起至9月20日,集中整治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包括以下四项重点问题。 一、 超层越界开采,拒不退回批准矿界及未构筑永久密闭非法生产或建设的矿井,由国土资源部门核查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关闭决定; 二、 超能力超定员组生产且拒不纠正的矿井,由煤炭工业部门核查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关闭决定三、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且拒不改正的矿井,由煤炭工业部门核查认
省政府对各市、县的集中整治成果进行抽查,抽查中发现仍存在此四类问题的煤矿,要依法对煤矿实施关闭,对煤矿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从重处罚,并追究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