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九万吨以下小煤矿2008年将全部退出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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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17:36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
新华网山东频道6月19日电(记者吕福明)山东省政府近日通知要求,出于安全生产管理的考虑,年核定生产能力9万吨以下的小煤矿到2008年要全部退出市场。 据山东省煤炭管理局介绍,到2010年,山东省内煤炭年产量将基本稳定在1.5亿吨左右,关停并转小煤矿任务艰巨。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山东省政府近日提出,要以保障人身安全为重点,严把生产经营单位的市场准入关,严格控制新上高危企业和高危
按照要求,到2007年,1万立方米及以下的小型露天采石场(饰面石材矿山除外)、10万吨及以下的石膏矿山要全部退出市场。到2008年,年核定生产能力9万吨以下的小煤矿要全部退出市场。对于金矿、铁矿、铝土矿等,山东省国土资源、安监、黄金、冶金等部门和单位要研究制定相应的市场准入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