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饮用水源要被停产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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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0:00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记者康云)今后一段时间,我省将集中整治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并做到“三公布”。 “三公布”指:定期向社会公布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向社会公布一级保护区内被取缔的排污企业名称、位置;向社会公布影响饮用水源地停产整治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名单。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的违法排污企业,将停产整治,对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的《2006年福建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作出了上述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