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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凌晨查车致特大车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1:1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6月10日,本报刊出的《大货车夜遇“交通稽查”》一稿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经警方数日调查,6月9日凌晨在203省道查车的稽查人员最终被确定为凤台县城北乡交管站运管员,由于两名运管员涉嫌滥用职权,目前已被检察机关刑事拘留,而肇事货车驾驶员孙某也因驾驶报废车和弃车逃逸被交警部门治安拘留。

  据了解,6月9日凌晨2时许,省道203线(凤蒙路)116KM+100M处发生一起四人死亡
一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当地警方成立了由交警、刑警参加的“2006·6·9”专案侦破组开展侦查。6月11日下午3时许,专案组对涉嫌查车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凤台县城北乡交管站站长金某和运管员缪某进行了混杂辨认,分别由当时肇事车辆车上乘车人杨某、陈某和肇事驾驶员孙某进行了辨认,三人一致辨认出金某、缪某就是6月9日凌晨2时20分查其车辆导致事故发生的现场人,并做了辨认视听录像。

  当晚10时许,金某、缪某供述了全部过程:6月8日晚11时许,金某带领缪某、丛某开着前后挂着“中国交通稽查”字样的面包车来到省道203线(凤蒙路)116KM+100M处检查过往车辆。6月9日凌晨2时许,他们拦停了挂皖F的这辆解放带挂车索要手续(养路费、营运证),过了一会,他们听到货车后面一声撞车声,缪某拿手电筒在大货车后看了说撞车了,对大货车驾驶员说你们报警吧,然后开车调头回家了。

  警方认为这次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的原因是金某等三人在省道检查来往车辆拦停大货车进行检查时,导致撞车事故的发生,系人为因素造成,于是将案件移送到凤台县人民检察院。由于涉案运管员涉嫌滥用职权,被检察机关刑事拘留。

  另据了解,由于货车驾驶员孙某因驾驶报废车和弃车逃逸,交警部门对其进行了治安拘留处理。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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