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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两公司专门“卖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1:2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只有小学文化的刘某,先后以个人名义开办两家贸易公司,然后联手向其它100余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89份,骗取国家巨额税款共计一千余万元。昨日,刘某等人站在了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

  据指控,2004年2月,刘某伙同许某(另案处理)在合肥设立合肥集常贸易有限公司。2004年2月18日办理税务登记,同年3月31日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成立以后
,自2004年4月到2005年2月,先后向武汉博迪经贸有限公司等48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83份,虚开税额合计人民币700余万元,受票单位将大部分虚开的增值税发票用于抵扣税款。至今尚有人民币600余万元无法追回。

  2004年6月,刘某又伙同许某在合肥设立合肥泽冠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后,自2004年8月至2005年6月,先后向天津市大港绝缘材料厂等58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6份,虚开税额合计人民币300余万元,受票单位利用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实际抵扣税款299余万元。

  (邢汀 本报记者 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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