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房山一矿长瞒报事故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1:49 华夏时报

  矿井塌方造成两人死亡转移尸体拒不承认

  本报记者彭信琼通讯员陈实报道记者昨天获悉,房山区史家营乡大村涧煤矿在整顿期间违章生产发生矿难,并造成两名矿工死亡,该煤矿矿长晋明水、副矿长高建已被检方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起诉至房山法院。

  此案中的受害人是在大村涧煤矿工作的矿工老徐和小周,老徐来自河北,小周来自四川。检察机关起诉称:晋明水身为矿长,忽视安全管理,在煤矿停产整顿期间违章生产,于2005年11月25日8时许,煤矿安全副矿长高建命令老徐和小周在井下作业时,矿井顶部塌方,造成两人死亡。案发后,晋明水、高建、张德生(另案处理)等人在没有报案的情况下,通过张振增(另案处理)私自将尸体运往河北省涿州市火化。公诉机关认为,晋明水、高建法制观念淡薄,忽视安全管理,在煤矿停产整顿期间违章生产,造成二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应予惩处。

  去年11月26日晚,房山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接到该煤矿发生矿难的举报后,先后两次进行调查,张德生拒不承认。28日上午,张德生到房山区公安分局投案自首,承认发生事故事实。就在发生矿难之后,大村涧煤矿依然没有停止采煤,有矿工介绍说,26日晚上他们也下了矿,因为矿工分散在不同的地方,不知道是否发生了事故,也没听说有工友死亡,而且他们在27日晚上依然下井工作了。

  国家安监局去年8月26日的公告显示,大村涧煤矿被列入全国第一批1324个被勒令停产整顿、正在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

  案发后,警方对大村涧煤矿投资人张德生、矿长晋明水、安全副矿长高建和涉嫌毁灭证据的张振增等4人刑事拘留。该煤矿被予以关闭、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20万元,并吊销该矿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